宁津县2021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信息公示
时间:2021-12-09
(一)项目概况
宁津县2021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地块位于德州市宁津县西环一路以东,惠福宁大街以北,宁津县第二实验小学东临,中心坐标为东经116.773211°、北纬37.647658°,总占地面积约11800.06m2(约合17.7亩)。本次调查地块原为东张县村和西张县村的农用地,主要为坟地、杂草、种植杨树和小麦等。本地块内现为坟地、杨树林、杂草。该地块拟规划用途为中小学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中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中小学用地(A33)。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表明,该调查地块土壤不存在污染现象,宁津县2021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地块土壤环境满足中小学用地要求,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二)委托单位
单位: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宁津分局
(三)调查单位
单位:山东碧清检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天衢街道办事处三和梅园沿街门市288号
联系人:白工
联系电话:0534-2188840
邮箱:dzhb666@163.com
(四)信息公示内容及时间
本次公示将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公示,公示15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公众在发表意见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六)意见提交具体形式
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直接与联系人联系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