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县城城西倪伦河人工湿地工程项目第二次公示

时间:2021-10-08

德州市生态环境局齐河分局齐河县城城西倪伦河人工湿地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第二次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的决定以及环保部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公示要求。现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现予以公示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齐河县城城西倪伦河人工湿地工程

建设单位:德州市生态环境局齐河分局(原齐河县环境保护局)

建设地点:齐河县城城西倪伦河与邓金河交汇处东侧

验收监测单位: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宏波  电话:15998766369

三、验收结论

验收组经现场检查,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在充分讨论后认为该项目基本符合竣工环保验收条件,建议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征求公示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验收监测情况及验收情况进行公示(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告可通过发送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等方式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和看法,公众提出或反映有关问题的时间为本次信息公示期间。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是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五、公示期间:即日起至20个工作日

齐河湿地验收报告公示压缩.pdf

湿地验收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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