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庄地块一期(原德安驾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信息公示
齐庄地块一期(原德安驾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信息公示
(一)项目概况
齐庄地块一期(原德安驾校地块)位于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东路以南、规划教育路以北、广川大道以西、岔河东大道以东,中心坐标东经116.339644°、北纬37.460139°,总占地面积97796.3m2(约合146.7亩)。本次调查地块原为八里庄农用地,历史上存在过德安驾校、农田、林地、墓地、坑塘等,目前地块内建筑物仅存北部部分围墙,中部及东部两处闲置办公用房、一处信号塔,其他均已拆除,地块内北部原德安驾校区域存在大范围堆土,堆土平均高度1.7m,土方量约12万方;南部为树林、墓地,地势较为平缓。该地块拟规划用途为商住用地和教育用地,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标准要求。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表明,齐庄地块一期(原德安驾校地块)土壤环境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 筛选值”标准要求,本次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以结束,无需进行土壤环境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二)委托单位
单位:德州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三)调查单位
单位:德州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山东省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宋官屯街道办事处东方红路与蒙山路交叉口南200米路西院内3号办公楼304室
联系人:龙经理
联系电话:18653401079
邮箱:276242886@qq.com
(四)信息公示内容及时间
本次公示将本项目的环境调查报告进行公示,公示15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公众在发表意见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六)意见提交具体形式
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直接与联系人联系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