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津县柴胡店镇鹤祥老年服务中心二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信息公示
宁津县柴胡店镇鹤祥老年服务中心二期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信息公示
(一)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6〕37号)、《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文件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宁津县柴胡店镇鹤祥老年服务中心二期地块位于德州市宁津县柴胡店镇西环南首西侧,中心坐标为东经116.892044°、北纬37.647421°,总占地面积约11678m2(约合17.52亩)。本次调查地块原为吕庄村、柴胡店村农用地,主要种植小麦、玉米。该地块拟规划用途为社会福利用地,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标准要求。
(二)委托单位
单位: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宁津分局
(三)调查单位
单位:德州碧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山东省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宋官屯街道办事处东方红路与蒙山路交叉路口南200米路西院内
联系人:孟工
联系电话:0534-2660903
邮箱:dzhb666@163.com
(四)信息公示内容及时间
本次公示将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公示,公示15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公众在发表意见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六)意见提交具体形式
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直接与联系人联系参与。